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询证函业务受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尊敬的客户和询证机构:
为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及客户询证函业务需求,优化服务质量,现将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询证函业务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我司目前仅接受纸质询证函邮寄函证,请您使用由我司提供的渤银理财询证函模板进行询证,并邮寄至以下地址:
部门:渤银理财市场营销部
收件人:夏玉飞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19号中建中心9层渤银理财
收件号码:022-58065035(工作日8:30-17:30)
客户服务热线:022-58065621(工作日8:30-17:30)
受理范围:贵司持有由我司作为产品管理人的理财产品均可发往我司进行函证,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仍须按原业务模式使用标准银行询证函模式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请注意非我司作为产品管理人的理财产品我司无法核对,我司不提供相关函证服务。
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日
说明:
1、纸质函证受理格式请使用渤银理财询证函模板,询证函格式模板详见附件。
2、我司询证函回函时效一般为5-10个工作日。
3、盖章须知:询证函模板预留签章处加盖被审计单位即我司客户的“公章”,如有多页询证函,请加盖骑缝。
4、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单位不加盖印章不影响我司受理询证业务。
5、 我司询证函业务回函用章为“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专用章”。
6、我司询证函业务为免费业务,无需填写扣款账户。
7、询证函原则上应全部手写或全部机打,如因特殊原因询证函采用部分机打、部分手写的方式,手写内容应加盖被审计单位的公章。
8、函证基准日期应与来函中“审计年度、审计期间”以及各项数据保持一致,对于函证中填列的函证基准日期模糊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我司将拒绝受理。